尊敬的海通客户: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规定,对因各种原因,在2007年12月底仍未补签三方存管书面协议的海通客户,公司将在2007年12月28日清算后,限制此类客户证券转银行功能(不限制银行转证券).因此,希望尚未签订三方存管的海通证券客户,尽快到我部办理三方存管签约手续.
特此公告.
咨询电话:82723291
海通证券杭州文化路证券营业部 2007年12月